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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同步進度本案關注點: 保險公司的業務代理人收取投保人給付的保險費,應視為已同意承保,且保險單已由經辦人填寫,故保險合同成立并生效。保險人無證據已退還投保人保險費,故保險人主張保險單已作廢即已解除保險合同的理由不成立;保險人未能舉證已告知投保人保險法中簽訂以死亡為給付保險條件的合同的相關規定,故以未經被保險人認可為由而主張該保險合同無效,違反誠實信用原則。
本案關注點: 保險公司雖未出具書面委托合同給行為人,但保險公司委托行為人收取保險費并向行為人派發保險宣傳單及出具預收保險費的單據等一系列行為可以證明雙方之間的委托代理關系成立。保險代理人在向投保人收取保險費后,保險合同成立。至于保險代理人是否將收取的保險費交付給保險人,并不影響保險關系的成立及產生的法律效力,不能損害投保人的應得利益。